( St Paul's Cathedral示意圖,圖片源來自Instagram @macpatcharapol )
最初的夢想,就是去到歐美國家。
但未曾想清楚過來了以後的目的到底是什麼
是
當個 " 背包客 ",環遊澳洲,
背著大包包然後在路邊攔車 / 在人煙稀罕的小鎮找個工作,賺了錢後就繼續旅行
有目的地?還是走到哪算到哪?
還是
還是停留在某個地方,努力拼命賺錢存錢;
為的是帶著很多錢回到台灣。
兩樣我也都嘗試過了。都不適合我
我發現自己喜歡的是真正的融入生活裏
有個不錯的地方住,有個不差的工作,養了兩隻貓; 想去哪就自己開車去
週末可能跟朋友室友一起開車到幾個小時外的地方
有可能爬山露營 有可能是海灘滑雪 也有可能只是拜訪個老友
享受著活著的滋味。
生活不只是工作賺錢,回家睡覺而已
生活是花一個下午窩在車庫裡修理腳踏車,種種花草; 週末在自家後院瘋狂烤肉喝啤酒暢聊整夜
沒有交際應酬,你只是做你自己。
就這樣在4年前踏上了墨爾本,我永遠不會忘記抵達的那一天
從計程車上看到的風景建築人; 在旅館check in 後走到樓下的那一剎那
站在擁擠的Flinder Lane 上,忙碌的人們不停的走著,我腦子裡只有“我的夢想成真了“,
那時剛看完Tom Crus 的 搖滾時代。所以心中不停著唱著劇中一首歌的一句話:
I don’t wanna go home .
好興奮也好緊張。
旁人認為我勇敢又或是笑話我說我撐不過三個月
但是從懵懂無知到現在熟門熟路。
我想我最大的價值就是勇氣。
也許是因為年少吧,比較不懂顧慮,或許就是因為這股衝勁才可以把我帶到今天,因為我最缺少的也是勇氣。
我現在擁有了真正的生活
現在不開始寫故事以後可能寫不出來了哈
這裡不是背包客的旅行記憶
這裏是一個體驗著道地生活的故事。
從19歲開始流浪到現在快要24歲,一個小屁孩變成末期少女的成長期
So, Shall We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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